网络安全法治如何护航人工智能健康发展

作者:光明网 发布时间:2026-09-26 09:25:47 浏览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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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新增人工智能专门条款,最高法发布涉AI纠纷审理意见,从立法到司法统筹发展与安全,为AI应用立规明矩。

人工智能应用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,但AI换脸、AI拟声等乱象也动摇了“眼见为实”的社会信任基础。如何既释放发展红利又防范风险,成为治理的现实课题。

立法层面,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,新增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专门条款,明确国家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,推进训练数据、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同时完善伦理规范、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。法律没有把AI简单当作风险源或监管优待区,而是将安全贯穿创新发展全过程。修法还提高了违法处罚力度,网络运营者最高可处一千万元罚款。

司法层面,最高人民法院9月7日发布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,将“发展和安全并重、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”确立为审理理念,并明确:未经同意生成可识别自然人的虚拟形象并使用、公开的,构成对姓名权、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;生成式AI生成内容侵权,经权利人通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服务提供者应承担侵权责任。
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已明确显式、隐式标识及传播环节要求,与司法规则彼此衔接,为侵权责任认定提供系统指引。

治理并非一劳永逸。标识与反标识的较量仍在继续,具体案件中“自主化程度”“技术透明度”的认定也有待案例积累。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透明度义务已生效,美国多州出台深度伪造专门立法,我国则以部门规章、司法文件和实践持续细化规则。唯有统筹发展和安全、动态校准规则,才能让人工智能既跑得快又跑得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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