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智能正深度嵌入社会运行,但滥用风险可能引发系统性全球危机,有效治理已成为国际共识。联合国明确有效治理是AI造福人类的关键,美国、欧盟、韩国等已相继出台监管框架,加强对AI开发和部署的管控。
各国监管正向技术栈层面细化。美国已完成智能体监管评议,拟从开发部署阶段实施模型级管控;新加坡发布治理示范框架,要求提前评估风险并明确用户责任。在大模型方面,美国对前沿模型实施“自愿”前置安全评估,曾因Anthropic发布新模型而限制外国访问,后经协作分阶段撤销限制。
中国则走出分级分类的治理路径。中国将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信息处理四大类技术增列至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,其中核心数据大模型纳入禁止类,重要数据大模型列为限制类,数据定义参照《数据安全法》,体现监管与最终用途结合,彰显列管的科学性、精准性和统一性。
这一举措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担当。中国坚决防范技术武器化,维护全球和平,同时明确不限制开源领域正常交流,不影响跨境联合研发、企业海外算力中心建设及境外流片等正常商业行为,为技术良性有序发展留足空间,贡献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“中国方案”。
